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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关于2011年补贴机具供货点资质有关情况的回复

作者: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9日 收藏

各市、县(区)农机局,各相关农机经销商:

  近期,在2011年补贴机具供货点资质申报、受理过程中,陆续接到市、县(区)农机局和农机经销商来电咨询,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在供货点分类中,2011年只有省级供货点和市级供货点,没有县级供货点,在县里是否可设供货点?

  答:2011年不再设县级供货点,但市级供货点既可以设置在市里,也可以设置在县区里,并可以向本设区市范围内的符合条件购机户供货;原2010年的县级供货点必须达到2011年市级供货点资质条件,并申报市级供货点。

  问:有些补贴实施小县,农民购机量不大,全县所有2010年补贴机具供货点完成补贴资金都不足50万元,怎么办?

  答:如果全县(市、区)2010年补贴机具供货点完成补贴资金都不足50万元时,可以保留1-2家2010年完成补贴资金较多、规模较大的供货点进行申报。

  问:省、市级供货点下设的分点或分公司是否可以办理补贴业务?

  答:当省、市级供货点下设的分点或分公司具备2011年补贴机具供货点资质条件,并申报为我省2011年补贴机具供货点时,才能办理2011年补贴业务,否则该点不能进入我省补贴网络系统。

  问:原2010年补贴机具供货点(县级供货点)由于资质条件达不到2011年市级供货点,是否可以几家整合为一家新公司进行申报?

  答:当原2010年补贴机具供货点(县级供货点)资质条件达不到2011年市级供货点要求时,可以几家整合为一家新公司进行申报,原公司撤销。

江西省农机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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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nongjit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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