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确定农机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标准

作者:丹江推广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1日

    6月8日,记者从省农委农机局获悉今年黑龙江省农机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标准。

  (一)机具种类。耕整地机械、收获机械、动力机械等10大类24个小类68个品目机具。

  (二)机具范围。根据国家政策确定全国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具体的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补贴重点,但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省域内年度补贴品目数量保持一致。补贴机具必须是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

  (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最高限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限额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我省自行确定,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非通用类农机产品定额补贴不得超过我省近三年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我省购置农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四)补贴区域及重点。为确保我省粮食稳产、高产和广大农民对农业机械的需求,按照不同作物、区域和种植结构调整的趋势确定补贴种类及补贴额度,各县(市、区)可依据本地农机化发展的薄弱环节,确定某类产品的补贴占全县总补贴额度的比例,达到尽快提升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的目的。

  1、旱田区补贴为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及配套机械、联合收获机等。玉米主产区总补贴额的70%要用于购置玉米收获机。各市(地)可以从中拿出一部分作为专项重点补贴已建的大型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购买玉米收获机,但地方必须配套。单台玉米收获机在执行国家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地方累加补贴比例不低于20%。

  2、水稻主产区补贴为45马力以上拖拉机及配套机械、水稻插秧机和水稻联合收获机等。

  3、山区半山区、丘陵漫岗区补贴为45马力以上拖拉机及配套机械和联合收获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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